乡森林法执法调研自查有关情况报告
乡森林法执法调研自查有关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针对全县《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我乡人大主席团紧跟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工作步调,通过召开人大代表、相关林业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议并走访调研,现就我乡《森林法》执法调研自查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概况 我乡位于县西北边缘乡镇,东与停弦渡、两镇铜山山脉山脊线接壤,南与佘市桥镇龙阳村接壤,西与石门县夹山镇夹山寺村抵界,北与本县新安镇澧水河畔洞坪村接壤,属典型的低山丘岗山区乡镇,辖区内行政村15个,人口1.5万余人,拥有山林面积52675亩,其中靠近澧水1公里范畴山林划为澧水流域源头,属天然生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1万多亩,纯油茶林1万亩,松茶混交林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近0.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近0.8万亩。海拔高度为50M—464.6M之间,土壤大部分属砂岩和板页岩发育形成的土壤,PH值在5.5-7之间,土壤为中性和微酸性土壤,土层深度在80CM至120CM之间,一般土壤深厚肥沃,适宜林果业发展。 二、近期工作回顾 近三年来,我乡根据上级对林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乡山林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森林法》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面。这三年来,我乡根据年 ……此处隐藏2829个字…… 新栽良种油茶林300亩)。 (五)林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林业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严格执行“谁栽谁受益”原则,实行了“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了林农手中,至于育林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账”要求,落实执行。基层林管队伍经费保障,按照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在我乡按照县政府配套改革方案予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调研,部分人大代表,林业经营者、村主要负责人重点反映当前林业方面存在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国土方面尚需加大投入,主要是难立项的造林工程能否通过省、市、县配套资金补贴造林,充分调动林农绿化国土,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实施后国家补偿额度太小,远不能满足林农经营林地效益要求,与商品林经营者比较效益差距太大,能否从地方配套资金中提高其补偿额度。 三是山林管理方面,基层林管队伍与税费改革前比,目前人员少、工作范围大、火线长,既有防火,又有防盗,确保一方森林安全责任,但月工资只有150元,每天只有5元,可见管理山林人员的工资待遇太低了,有待增员,能否每村安排一人,待遇从转移支付中解决村护林员工资。 四是加强基层林业站自身建设方面:为适应时间及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目前工作人员老龄化、技能远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要按照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和设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服务于人类生态林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