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筹建工作已基本结束,总体上具备了开业的各项条件。现将筹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过程
义乌市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原义乌市信用联社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开始筹建的,在义乌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和全程指导下,历时近一年时间基本完成了筹建工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义乌市信用联社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后,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长吴蔚荣任组长,副市长王奎明、朱江龙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义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名业务骨干组建改革指导小组,指导、协调义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4月26日,成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筹建工作,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市改制领导小组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并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3月12日上 ……此处隐藏2660个字…… 、自然人名单,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公告,并由银监办事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入股资格审查监督组,负责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7月2日至7月9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对申请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社会自然人股金资格认定结果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经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资格审查监督组认定,符合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股资格131家法人,社会自然人4749人,其中:重点客户1666人、非重点客户3083人。根据银监会意见,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以发起形式设立,符合募股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于7月14日前签订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认购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起人股份,自愿发起设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五是及时上报筹建申请。上述各项工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完成后,经浙江银监局审核同意,于8月4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8月4日申请核准。 9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同意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六是完成筹建准备工作。筹建申请批复后,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开展各项筹建工作,向发起人募集股份,起草章程(草案)、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今天,我们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至此,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