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1 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状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状况进行了清查和统计。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状况 为确保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状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迅速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状况调查的通知》(宁清办字〔20XX〕1号),对全县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镇、各部门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职责,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自查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清理自查状况 (一)停止新建和清理办公用房总体状况。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8个(不含校园、医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定编1901名,共使用办公用房15523.62平方米,服务用房共 ……此处隐藏1955个字…… /a>。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状况调查的通知》精神,我街办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精心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对街办办公用房整治后资源利用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我街办无新建(停建)办公用房闲置状况。 二、严格管理,确保清理的办公用房能有效利用。我街办位于爱民路19号,2011年因拆迁搬至现办公场所,该房屋属于临时性过渡用房,我单位无产权。根据新城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我街办共清退办公用房6间,实用面积共计120平方米。截止20XX年7月15日,有效利用5间,利用面积为110平方米。分别为:1、带给给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间用于满足其办公所需,面积为80平方米;2、利用1间清退用房设置成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用于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面积为20平方米;3、利用1间清退用房改造成新城区纪委派出韩森寨街道纪工委办公用房,满足机构改革所需,面积为10平方米。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