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脱贫攻坚工作自查报告
乡脱贫攻坚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县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纪发20XX3号)及《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XX乡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五个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五个一”帮扶组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XX乡石泉村实现了驻村帮扶“五个一”帮扶力量全覆盖,石泉村“五个一”帮扶机制中,一名县级联系领导县政协副主席何淑清、1个帮扶单位县投资促进局、1个驻村工作组、1名驻村农业科技人员李虹人员到位、由县投资促进局按文件要求,选派李茂担任石泉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选派文件记录材料齐全。 (二)“五个一 ……此处隐藏2407个字…… 持等项目12项,涉及资金约220万元。 9.发展石燕妮、方继兰两名入党积极分子。 10.落实痕迹化管理,由李茂、万华、刘霜分别负责收集管理第一书记工作台账、驻村工作组工作台账、县领导工作台账。 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 扶贫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不存在利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行为;无私分滥发、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问题;无扶贫资金拨付、报账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 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石泉村民丰组道路建设硬化,由对口部门农业局直接立项、招投标,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资金由乡财政监管拨付,建设由贫困户自主选择施工方,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无不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扶贫项目,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内容和设置,搞扶贫开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行为,无贯彻乏力、敷衍塞责,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履责不到位等问题。乡政府和帮扶单位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压实责任,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恪尽职守,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