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镇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全“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x纪发〔20XX〕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至20XX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ld ……此处隐藏3247个字……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部门单位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强化工作督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到各部门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