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自查报告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一:村监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谢官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
(三)监督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四)检查、监督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和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
(五)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时办理;
(六)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受理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事项。
谢官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此处隐藏6558个字……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第十二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对村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
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 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 审核权。对村务公开、村集体财务账目和财务收入凭证进行审核;
(四) 建议权。对村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 督查权。对村务决策执行和管理活动跟踪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
(二)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及村党俎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主动参与并协助村上整体工作,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上级部门安排组织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四)带头廉洁自律,遵守村规民约。
第四章 村务监督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四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 对违反党和政府政策、法令,侵犯村民利益的村务决策或违反规 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予以制止并提出纠正建议;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审查村务公开事项,受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