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党建制度

党建制度

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实施细则

2022-12-06 20:58:16党建制度
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的有效载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的有效载体。为更好地推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股份公司党委、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奋发有为、整体功能强的各级领导班子,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加强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开展活动的范围

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在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区域性指挥部及其他固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开展。

第四条  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的原则。深刻把握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此处隐藏3975个字……

(一)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领导班子一年来全面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自我评价意见和参评申请。

(二)根据各单位参评申请,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征求总部各部门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原则上,未获得总部60%以上部门赞成票的参评单位不得纳入“四好”领导班子建议名单。

(三)结合总部各部门意见及否决性指标,在全面考量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经营考核)结果、党建责任制考核结果、安全质量考核评价结果、遵纪守法情况、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以及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民主评议结果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党委干部部研究提出“四好”领导班子建议名单。

(四)将“四好”领导班子建议名单提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  表彰形式

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对评出的“四好”领导班子下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牌,并对被评为“四好”领导班子的第一类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发奖金5万元,班子副职各发奖金4万元;第二类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发奖金3万元,班子副职各发奖金2万元。全部奖金由各单位自行发放。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四好”领导班子的先进事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实施细则》(公司党组〔2020〕82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