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推荐表彰工作方案
庆祝建党99周年推荐表彰工作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县委定于“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就统筹做好推荐表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荐的类型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其中:乡镇党委X个,村党组织X个,社区党组织X个,“两新”组织党组织X个,其它党组织X个,疫情防控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X名(含疫情防控先进个人X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X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含疫情防控先进党务工作者X名,脱贫攻坚优秀驻村第一书记X名)。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鲜明导向。按照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及“先进”的具体标准进行推荐,充分体现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时代特色。
(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初步推荐名单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征求纪检、政法、信访、安监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副科级以上干部、经济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征求同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确定拟推荐名单。各党委(党组)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公示拟推荐名单。先进基层党组织在上一级党组织范围公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及时查清做出结论;一时查不清难以做出结论的,不得推荐上报。公示期结束,经各党委(党组)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
(五)上报推荐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报县委组织部(电话:X,邮箱:X)。各党委(党组)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推荐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先进”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对象质量。要结合这次“先进”推荐工作,进一步宣传、树立典型,传递正能量,为开创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营造浓厚氛围。